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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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利出席教育部省级政府教育履职评价新闻发布会并发言

2017年6月21日上午,教育部召开《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新闻发布会。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秀超介绍了《评价办法》有关情况。陕西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应邀出席发布会并作了《切实履行省级统筹管理职责,全面提升教育发展共享水平》的主题发言。



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张劲松/摄)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就陕西省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发言(张劲松/摄)
 

      《评价办法》是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书面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督促省级政府加强教育统筹,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需要进行系统的制度设计,是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推动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全面正确地履行教育职责,确保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重要手段。

      王建利认为,《评价办法》的出台,首次将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纳入国家教育督导评估范畴,这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特别是督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成果,是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快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和管办评相分离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评价办法》的丰富内涵。

      王建利表示,要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对政府和学校教育履职评价的工作载体。近年来,陕西省积极探索对市县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在制度建设、工作部署、工作载体、督导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先后会同省委组织部建立了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考核制度、定期召开市县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和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教育强县以及中小学“316工程”教育督导评估、高等院校巡视诊断、高校“一章八制”等各类专项督导,这些不断创设推动市县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履职尽责的工作载体,已经成为陕西省广泛知晓的教育名片,成为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教育工作的有力抓手,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学校拥护,县域教育整体实力和学校的综合水平明显提升。

      王建利表示,今后要大力学习和宣传《评价办法》,制定陕西省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全省各级政府教育履职评价工作的领导,履行好领导、管理、保障教育工作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推进公平优质教育,使更多的孩子成就梦想、更多的家庭实现希望。


  编辑: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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