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
为确保陕西省教育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有效推进,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省教育厅“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作出安排。
按照《通知》精神,省教育厅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设组长2人,由厅常务副厅长、机关党委书记梁宝林和厅纪检组组长刘振涛担任,负责督导组全面领导工作;设副组长1人,由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曹宁担任,负责督导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组组员从部分直属单位和中职学校抽调专人组成。督导方式主要是听取汇报、查看材料(个人学习笔记、支部工作手册、党课稿等文字、图片材料)、座谈交流。督导组从5月底开始,围绕“学习有关文件、增强学习教育自觉性”“坚守信仰信念、增强规矩意识”“强化宗旨意识、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党员作用、勇于担当作为”等四个专题,每两个月对省教育厅所属单位和支部进行一次现场督导检查,并向督导单位提出工作改进建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问题解决等。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认真准备督导材料,主动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方便,确保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督导组成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学习中、省和省教育厅开展“两学一做”相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熟练掌握学习教育有关要求,严格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