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院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管理办法》(见附件1)要求,我院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审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现将我院2012年度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条件、奖励等级等具体规定按照《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1)。
二、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材料有:《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反映该成果的总结、相关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上述申报材料的填报应按照本通知《填报说明》(见附件3)的有关要求填写。
三、成果申报和评审时间安排
1.11月27日前,各部门认真论证总结相关资料,并将填写好的《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及相关材料的纸质、电子版,提交到教务处。
2.12月上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12月中旬,学校公示评选结果。
4.12月下旬,学校发文公布评奖结果。
四、开展教学成果评选工作是总结我院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步骤,是争取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广泛深入地总结教学工作中的闪光点,认真撰写申报书,组织好支撑材料。
附件1:《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优秀教学成果奖管理办法》
附件2:《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3:《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教务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