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习近平同志所作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对于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初心和使命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长期不懈奋斗。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目的就是反对和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治实现了向人民民主的伟大跨越,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们党在国家生活各个领域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取得显著成就。后来,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当家作主遭遇严重波折。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改革开放近4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成功开辟、拓展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巨大优越性。
根据我国国家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构建和成功实践,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要义是:第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在国家根本性质(即国体)上,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现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上,就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第二,国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四,国家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第五,国家各方面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
通过何种方式、何种途径才能有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大国,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更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课题。
邓小平同志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制度上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重要升华,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度化的关键是法治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法治建设。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坚持和贯彻唯物史观的根本立场,体现为两个方面的基本功能:一是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权利和利益;二是广泛动员和有效组织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定地朝着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前进。这两个方面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历史过程。
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活动规范,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深刻认识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是一个主旨鲜明、意义深刻、内涵丰富的重大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理论,对于深入认识和准确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习近平同志指出:“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这是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最鲜明的特征、最显著的优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任何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或者相互取代的主张和做法,都不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质、核心理念和实践要求。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必须通过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推进制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性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这些方面都需要在国家制度上作出总体安排和顶层设计,需要通过一系列相应体制机制来运行和保证,需要在一定制度框架和规则范围内贯彻和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为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可靠的制度载体、实施平台和运行轨道,为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创造了根本制度环境和重要运行条件。同时,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确立了根本政治方向和政治遵循。
根本政治制度安排的新定位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内涵。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就从制度构建和实践要求上,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性、内在性、一致性和不可或缺性,丰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提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理念。着眼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需要不断丰富完善,实现与时俱进。
全面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正确方向和根本途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和推进举措,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
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没有人民当家作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凝聚起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保证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党中央关于健全宪法解释工作程序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合宪性审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法定职责。拟出台的重要政策和重要举措,凡涉及宪法有关规定的,应当事先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意见。做好宪法解释工作,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加强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各类规范性文件都要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是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通过的指导性文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四是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健全联系人大代表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