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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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等新任教师5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修订)》执行;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宝鸡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

6、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分别指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199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大专学历限宝鸡生源或宝鸡户籍(2016年9月30日前已办理落户手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时间截止2016年10月31日),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参加应聘。

9、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指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振兴计划、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期未满的(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公告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宝鸡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8:3010月27日18:00。     

2、报名网站:网络报名平台设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和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站,应聘人员从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应与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以免在资格复审环节因专业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限选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初审:由宝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8∶3010月28日12∶00。

5、报名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10月24日8∶30至10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成功后即报名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应聘人员缴费时,请在保证网络畅通的情况下,按照缴费程序缴费。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收费50元

6、开考比例:报名初审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但不得改报削减计划或取消计划的岗位,且改报只进行1次。削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及符合改报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改报,不能改报或放弃改报的应聘人员由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及不能改报或放弃改报的应聘人员,于10月28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楼811室)申请办理减免和退还考试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符合笔试条件的应聘人员从2016年11月5日8:30开始,登陆宝鸡市人社局或宝鸡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教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各占5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客观性试题,时间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情概况及时事政治等内容。

教育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教育学、普通心理与教育心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内容。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缺额,按本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在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工作年限及同意应聘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应聘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2∶1的,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同一场次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体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考察: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十)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聘用文件,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聘用文件下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等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且保持联络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有关的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4、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917-3262997、3260183。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917-3902352(8:30-12:00,14:00—17:00)。


  编辑: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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