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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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提示】关于做好国庆、中秋假期实验实训室安全 工作的温馨提示

各部门: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为切实加强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假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安全责任,提高政治站位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安全责任。。

二、全面开展节前安全自查

假期前,实验实训中心须对所辖实验实训室开展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检查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闭环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实训室门、窗、水、电、气安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消防器材及应急设施完好情况;切实做好防汛防台、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

三、严格管控危险源

加强实验实训室内各类危险源的规范管理,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等的安全管控。相关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必须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保管责任须明确到人,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全过程安全可控。

四、规范假期使用审批流程

假期确需使用实验实训室的师生,须提前向实验实训中心提交《实验实训室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指导教师应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及实验规范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验实训室开展实验。

五、严格落实实验实训期间安全要求

经批准在假期开展实验实训工作的,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和审批制度。实验过程中严禁脱岗,至少须有两人同时在场,其中至少一人具备相应安全处置能力;学生开展实验,尤其是涉及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实训室;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外来人员,须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经批准并接受安全告知后方可进入。

六、加强应急值守与信息报送

假期期间,实验实训室安排专人巡查,明确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保持通信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各实验实训室负责人及管理员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守牢实验实训室安全底线。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祝全体师生国庆、中秋假期平安、愉快!

 

   

                              实验实训中心

2026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王岚   审核人:王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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